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重大、特别重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矿山救援指挥部)。
省矿山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和成员单位
5个专项预案进行了简化,以使预案内容更加简单明了,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更加规范清晰。
现将《黄山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预案简化本印发给你们,并就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三化”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