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施救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和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