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理 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陕西省横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宏祥“关照”煤老板,在煤矿“报销”14万余元发票,近日被榆林市榆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乔小兵 贾亚莉)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2日,陕西省横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宏祥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今年2月,横山县东方红煤矿法定代表人尚某前往横山县公安局,找到分管民爆物品审批的吴宏祥。
尚某请求吴宏祥在自己购买雷管、炸药等开煤矿必备的民爆物品上给予“关照”,同时提出为感谢吴宏祥的帮忙和关照,若需要帮忙请其尽管开口。
吴宏祥将一个装有自己平时因私招待费用支出票据共计14.4万余元的信封交给尚
□ 审理 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陕西省横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宏祥“关照”煤老板,在煤矿“报销”14万余元发票,近日被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法院查明:2011年2月的一天,横山县一煤矿法定代表人尚某去横山县公安局找当时分管民爆物品审批的副局长吴宏祥办事时,对吴说准备建设矿井,让吴宏祥在自己购买雷管、炸药等开煤矿必备的民爆物品上给予“关照”,同时提出如果吴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被告人吴宏祥当即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内装自己平时因私招待费用支出的票据共计144522元,均为西安、榆林餐饮发票,让尚某报销,尚当即答应。
随后尚某让出纳石某尽快将该费用报出交给吴宏祥。
2月24日,石某将该款从财务报出后,打入吴宏祥提供的农业银行账户上。
□ 审理 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陕西省横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宏祥“关照”煤老板,在煤矿“报销”14万余元
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2日,陕西省横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宏祥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今年2月,横山县东方红煤矿法定代表人尚某前往横山县公安局,找到分管民爆物品审批的吴宏祥。
尚某请求吴宏祥在自己购买雷管、炸药等开煤矿必备的民爆物品上给予“关照”,同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城市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按照本《工作方案》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晋城市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