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对于矿产,自然资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应注意什么 答:《矿产资源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由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由谁负责 答:《矿产资源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有为下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
我发掘了一个煤矿,已探明资源十分惊人,请问采矿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啊? 附近其他矿主都说不用办理的,只要给副乡长打个招呼就行了,但我不认识
一是承担保护与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负责编制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二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规程、规范、办法
唯一1314: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
如题,今日在某地接了一个矿山项目,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是:
矿山要做一次“开发利用方案环评”,然后再做一次“项目环评”。
搞不懂啥子意思。
作为企业,这无形之中增加了负担,作为评价机构,无所适从,不知道何谓“开发利用方案环评”,这个“开发利用方案环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技术依据什么?怎么编制?编制内容是什么?,,,很多问号!!
真的很想问问主管部门,你们的出发点是什么?
是啊 我也是懵了。
开会的时候一上来,专家直接问“你这个是写的开发利用环评还是想买环评?”,我愣是半天没反应过来啥子意思?
真不知道他们这个东西法律依据是什么,叫我们环评单位怎么评价,他们又以什么标准来审查我们的报告。
不是你说的那种,他们的解释是企业办采矿证需要环保手续,而这个时候一般初设没出,只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