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日期:
2008-5-29执行日期:
2008-5-29 (2008年5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
为加强我省砂、石、粘土矿的开采管理,合理利用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省人民政府要求对全省现有的砂、石、粘土矿(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清理整顿工作以“依法办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生产”为原则,做到资源、环境、生态、安全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引导集体、个体采矿向正规生产、规模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方向发展。
根据省人民政府意见,现通知如下:
一、全省砂、石、粘土矿的清理整顿工作由省地矿局牵头,会省国土、环保、建设规划、劳动、水利、航道、工商、公安等部门统一部署。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上述相应部门,对当地砂、石、粘土矿进行清理整顿。
二、各地对辖区内现有的砂、石、粘土矿开采场点的清理整顿主要是进行三查:
一查办矿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查有无安全隐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查布局是否合理,对自然生态、环境景观的破坏程度。
对严重破坏环境景观,毁蚀山林,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