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李毅中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实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和管理,提高矿山救护队的战斗力,保障和促进矿山事故救援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和非煤矿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除外)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矿山救护队从事救援技术服务活动,必须进行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证书。
第四条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实行两级发证、属地监管。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和抢救矿井火灾、矿山水灾、瓦斯与煤尘爆炸、瓦斯突出与喷出、火药爆破炮烟中毒等矿山灾害的职业性、技术性、军事化的专业队伍。
矿山救护队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法规建立,处理和抢救矿井火灾、矿山水灾、瓦斯与煤尘爆炸、瓦斯突出与喷出、火药爆破炮烟中毒等矿山灾害的职业性、技术性、军事化的专业队伍。
矿山救护队的职业性在于经常处于战备状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常备不懈,平时下井熟悉巷道路线,检查消除隐患,并有不少于6人的当值小队执行昼夜值班,一经接到事故通知警报后,要在1min内登车出动,专业服装及仪器装备均在车上。
行进途中,队员在车内着装佩械,下车后可立即奔赴灾变现场。
矿山救护队的技术性在于每个矿山救护队指战
《煤矿开采危险点控制与事故现场排险操作规范及救援救护技术实用手册》《煤矿开采危险点控制与事故现场排险操作规范及救援救护技术实用手册》 详细目录 第一篇 煤矿开采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概论 第一章 煤矿开采安全基本知识 第二章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第三章 煤矿安全生产法规 第四章 煤矿开采安全管理 第五章 煤矿生产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六章 煤矿开采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基本知识 第七章 我国矿山救护现状 第八章 事故应急救援平台的打造第二篇 煤矿开采各工作面危险点控制 第一章 煤矿采煤操作危险点控制 第二章 煤矿掘进操作危险点控制 第三章 煤矿机电操作与检修危险点控制 第四章 煤矿运输操作与检修危险点控制 第五章 煤矿通风操作与检修危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