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投入总量按市、县(区)5:
5的比例配套。
良种工程补助项目由市、县(区)农牧部门审定后分别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其它补助项目须由县、区发改、财政、农牧和水利部门按照市财政、农牧和水利联合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以发改部门文号(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或小区建设项目、畜产品加工项目和畜禽、水产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或财政部门文号(前述三类以外的项目)联合上报,经市发改、财政、农牧、水利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后再由市财政拨付市级配套资金。
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农牧局、市水利农机局、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各县(区)也应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设立财政专项贷款贴息资金。
市、县(区)每年各拿出100万元,用于扶持养殖业发展的贷款贴息(具体贴息办法另行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勘查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位于国防工程设施、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圈定的地区、大型水利设施、名胜古迹所在地的,是否附具了有关的许可证明。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根据经批准的矿产储量报告,向市、县(市、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矿区范围经市、县(市、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划定后,采矿权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按国家规定人理有关审
攀枝花市及东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归类(摘要)
农牧渔林类 :
攀府发[2009] 19号
(一)加大财政投入
1.对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场及水产养殖基地的扶持
2.对良种工程的扶持
3.对新技术推广的扶持。
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畜牧、水产新技术的引进、培训和推广。
4.对畜牧、水产产业化经营的扶持。
对年带动生猪养殖户200户、肉牛养殖户50户、肉羊养殖户100户、水产养殖100户以上的市级以上养殖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养
本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
攀枝花市及东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归类(摘要)
农牧渔林类 :
攀府发[2009] 19号
(一)加大财政投入
1.对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场及水产养殖基地的扶持
2.对良种工程的扶持
3.对新技术推广的扶持。
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畜牧、水产新技术的引进、培训和推广。
4.对畜牧、水产产业化经营的扶持。
对年带动生猪养殖户200户、肉牛养殖户50户、肉羊养殖户100户、水产养殖100户以上的市级以上养殖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养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年补助5万元。
5.对畜产品、水产品加工业的扶持。
凡在本市规划区域内经相关部门审批建立的畜产品、水产品加工市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由财政一次性补助50 - 100万元。
6.对畜禽、水产品及其产品变易市场的扶持。
鼓励建立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