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于2011年11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1〕638号印发。
该《规定》共2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部关于发布〈海运精选矿粉及含水矿产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88〕交海字275号)以及《交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海运精选矿粉及含水矿产品安全检验方法〉的联合通知》(〔89〕交运字198号)予以废止。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各直属海事局,有关港航管理部门及港航企业,各有关货主及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交水发〔2011〕638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2篇)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水发[2011]638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各直属海事局
简介:
【摘 要】 阐述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运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因运输易流态化固体货物发生沉船事故的原因,认为交通运输部颁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各直属海事局,有关港航管理部门及港航企业,各有关货主及托运人,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理货协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水路运输量的持续增长,由于装卸和运输方面有关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船舶沉船事故时有发生,亟待加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同时,从今年1月1日起,国际海事组织《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开始生效。
鉴此,我部组织制定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内港口间运输船舶和到港船舶、港口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从事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装卸、储存和检测等活动。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管辖区域内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行政管辖区域内港口装卸、储存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有关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