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
煤矿信访工作应急预案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信访事件,确保“三无”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1、三人以上的集体访;2、到集团公司以上机
文章 来源中華励志网范文 w ww.zHLzw.Co M 6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