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民、刘永友诉北票矿务局、北票矿山机械厂专利申请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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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6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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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民,男,62岁,原辽宁省北票矿务局集体企业总公司总工程师(现退休)。
委托代理人:
陈玉斌,辽宁省沈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
刘永友,男,52岁,辽宁省锦州市食品厂动力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
李宗津,辽宁省对外科技交流公司工程师。
被告:
辽宁省北票矿务局。
法定代表人:
于斌年,局长。
委托代理人:
董欣,北票矿务局法律顾问室主任。
被告:
辽宁省北票矿山机械厂。
法定代表人:
冯振福,厂长。
委托代理人:
郎吉昌,辽宁省北票矿山机械厂副厂长。
原告刘永民、刘永友因与北票
刘永民、刘永友诉北票矿务局、北票矿山机械厂专利申请权纠纷案-华律网免费法律法规查询
省北票矿务局集体企业总公司总工程师(现退休)。
委托代理人:
陈玉斌,辽>省沈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
刘永友,男,52岁,辽>省锦州市食品厂动力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
李宗津,辽>省对外科技交流公司工程师。
被告:
辽>省北票矿务局。
法定代表人:
于斌年,局长。
委托代理人:
董欣,北票矿务局法律顾问室主任。
被告:
辽>省北票矿山机械厂。
法定代表人:
冯振福,厂长。
委托代理人:
郎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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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刘永民,男,62岁,原辽>省北票矿务局集体企业总公司总工程师(现退休)。
委托代理人:
陈玉斌,辽>省沈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
刘永友,男,52岁,辽>省锦州市食品厂动力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
李宗津,辽>省对外科技交流公司工程师。
刘永民、刘永友诉北票矿务局、北票矿山机械厂专利申请权纠纷案
原告:
刘永民,男,62岁,原辽宁省北票矿务局集体企业总公司总工程师(现退休)。
委托代理人:
陈玉斌,辽宁省沈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
刘永友,男,52岁,辽宁省锦州市食品厂动力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
李宗津,辽宁省对外科技交流公司工程师。
被告:
辽宁省北票矿务局。
法定代表人:
于斌年,局长。
委托代理人:
董欣,北票矿务局法律顾问室主任。
被告:
辽宁省北票矿山机械厂。
法定代表人:
冯振福,厂长。
委托代理人:
郎吉昌,辽宁省北票矿山机械厂副厂长。
原告刘永民、刘永友因与北票矿务局、北票矿山机械厂专利申请权纠纷案,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刘永民、刘永友诉称:
“矿井轴流式风机”是原告长期坚持业余时间进行科研的成果,该项发明属非职务发明,请求法院确认此项发明的
【找法网 专利法案例】原告:
刘永民,男,62岁,原辽宁省北票矿务局集体企业总公司总工程师(现退休)。
委托代理人:
陈玉斌,辽宁省沈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
刘永友,男,52岁,辽宁省锦州市食品厂动力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
李宗津,辽宁省对外科技交流公司工程师。
被告:
辽宁省北票矿务局。
法定代表人:
于斌年,局长。
委托代理人:
董欣,北票矿务局法律顾问室主任。
被告:
辽宁省北票矿山机械厂。
法定代表人:
冯振福,厂长。
委托代理人:
郎吉昌,辽宁省北票矿山机械厂副厂长。
原告刘永民、刘永友因与北票矿务局、北票矿山机械厂专利申请权纠纷案,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刘永民、刘永友诉称:
“矿井轴流式风机”是原告长期坚持业余时间进行科研的成果,该项发明属非职务发明,请求法院确认此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为原告所有。
被告北票矿务局
    天奇股份(行情,)涉足矿山机械业的意愿不改。
    今日,公司称,其与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于2006年1月26日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将自2006年1月1日起托管铜陵蓝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以股东的身份代理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铜陵蓝天目前主营的就是煤炭、电力、水利行业带式散料输送机。
    天奇股份(行情,)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电力、煤炭行业设备及设施的投入空前的加大,公司由此有意涉入煤炭、电力、水利行业的发展,拟通过
原告:
刘永民,男,62岁,原辽宁省北票矿务局集体企业总公司总工程师(现退休)。
委托代理人:
陈玉斌,辽宁省沈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
刘永友,男,52岁,辽宁省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