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法》第3条规定: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国务院(1998)第240号令《矿产资源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GB/T17766-1999)定义规定: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可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从有关法规和地质勘查工作可知,勘探是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四个阶段中工作程度最高的一个阶段,提交的资料是矿山建设的必备资料。
探矿权是自然人或法人想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必须取得的权
矿业权两级市场中的采矿权权属探析 聂莉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政法学院,武汉 430074) 摘要:
采矿权的权属性质,是当前矿业权市场中的热点问题。
作者认为矿业权的两级市场中,采矿权的
首先,矿山企业是由复合产权组成的。
矿山企业产权由资源产权、投资产权、工业产权、债权等组成。
其中资源产权是主要组成部分,以此区别其它企业的产权。
资源产权是矿山企业设立之前的采矿使用权在矿山企业设立后,以债权或者股权等形式的投入转化而来的。
那么,以
探矿测量目的在于准确地确定矿床的坐标、范围,以及计算矿床的储量;采矿测量目的在于准确地确定各种采矿工程的方位,比如斜井的腰线,比如水平巷道的标高以及方向,事实上任何一项采矿工程